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2.学校部委码:10352。
3.学校层次和类型: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4.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丽水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毕业生符合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丽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5.学校地址及邮编:莲都校区,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松阳校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秀峰南路2号,邮编:323400。
6.学校简介:学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2004年5月更名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教育、农业、护理、会计、材料与化工、机械、体育、口腔、旅游管理、资源与环境、音乐等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1360余人,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校园占地面积1661.3亩,校舍建筑面积50.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
二、免试专升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 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参考 (元/年) |
1 | 文史类 | 汉语言文学 | 20 | 4800 |
2 | 农学类 | 园艺 | 20 | 5000 |
3 | 艺术类 | 音乐学(师范) | 6 | 10350 |
4 | 教育类 | 学前教育(师范) | 13 | 4800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各专业均在松阳校区就读。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种子生产与经营、休闲农业、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的考生可报考园艺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学费)。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戏曲音乐、表演艺术、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舞蹈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调律、舞蹈编导、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影视美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的考生可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
所有教育类专业均可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所有文史类专业均可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
三、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跟志愿填报根据《浙江省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
2. 报考我校考生于3月30日前(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专科(高职)就读期间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本人签名,有绩点的请在绩点旁签名,无绩点的请在材料右上角签名,加盖就读高校学校章或教务处章),以电子扫描PDF版(文件命名为:报考类别+姓名+免试专升本报考材料,如文史张三免试专升本报考材料)发送至邮箱9001248@qq.com,邮件主题为PDF文件名,材料原件以邮政EMS(拒收其他快递)寄送至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丽水学院招生办,收件人:丽水学院招生办,收件人电话:0578-2271179,邮编:323000。
我校将对考生在专科(高职)就读期间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未标明平均学分绩点的考生根据计算办法计算其平均学分绩点,再根据报考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未提供材料的考生平均学分绩点按1分计,若未提供材料考生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通知考生提供绩点材料,排名在其他按时提供材料考生之后。学校不再组织其他测试。
3. 4月中下旬完成往届生的正式录取。
4. 7月中下旬,按浙江省教育厅复核结果,为应届生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
1.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直接录取(应届生为预录取)。
3.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名单后,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如果报考人数不超过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应届生为预录取),如果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对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按照其专科(高职)就读期间取得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获得学分绩点在4.5、4.0、3.5、3.0、2.5、2.0及以上课程数占总课程比例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未被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考虑其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如果所有志愿均不能被录取则予以退档。
4.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名单时,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
五、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地做好免试专升本招生及录取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78-2271178。
3.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其具体规定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六、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lsu.edu.cn
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
七、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丽水学院招生办
2026年3月
关于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简章中
平均学分绩点的说明
平均学分绩点=
,其中: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课程绩点与课程考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百分制 | 课程绩点 | 五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二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合格 | 2.5 |
80-89 | 3.0-3.9 | 良好 | 3.5 | ||
70-79 | 2.0-2.9 | 中等 | 2.5 | ||
60-69 | 1.0-1.9 | 及格 | 1.5 | ||
60以下 | 0 | 不及格 | 0 | 不合格 | 0 |
备注:如就读专科(高职)学校未实行学分制,可按16学时1学分或1周1学分进行学分折算;补考通过的统一按百分制的60分计算,课程成绩有小数位的按四舍五入进行取整,免修的按百分制的90分计。
【责编:朱勇强;二审:周灵;终审:季翼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