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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招生办
浏览次数:10
2025-06-25

丽水学院与德国阿兰努斯艺术与社会科学学院(简称阿兰努斯学院)合作举办美术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33DE2A20252425N)(以下简称本项目)是2025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项目4年制本科,3+1模式,即第一、第二和第四学年在丽水学院就读,第三学年在阿兰努斯学院就读。

阿兰努斯学院是德国一所著名的以艺术和社会科学为重点学科,国家批准的独立运营的艺术类院校,开设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艺术专业教育,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其跨学科教学、社会创新实践体系全球领先,全球高校网国家高校排名第228位,在2025年5月份评选的2025年(CHE)德语国家大学排名中阿兰努斯学院的建筑学和教育科学专业名列榜首。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顺应国家和地方文化发展重大战略,培养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开阔的国际视野,具备美术创作、艺术疗愈、艺术与经济、艺术与科技、艺术项目管理和自主发展等职业能力,熟悉国内外文化艺术机构的运营和管理,能够胜任文化艺术机构、康养机构和教育机构的应用型美术人才。

二、办学层次、学制与学费标准

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学制4年,28800元人民币/学年,在德方高校学习期间学费也执行该标准。

三、修读模式及颁发证书

采取“3+1”合作办学模式,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由双方共同设计制定教学计划,学生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语言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双方学士学位。

修读计划。第一、第二、第四学年在丽水学院莲都校区学习,由丽水学院教师和德方教师共同授课。学生除了完成专业课程学习,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德语强化课程。第三学年,学生赴德国学习,由德国阿兰努斯学院负责组织教学。

四、项目优势

(一)引进德国优质教育资源,强强联合,独立编班,高质量培养。

(二)中德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每学期均有德方教师讲授专业核心课程。学生可以享受中德两国的优质教育资源。

(三)设计专门的德语能力提升计划,实现学生专业素质和德语能力的全面提升,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知识结构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四)德国波恩市是欧洲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学生可以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直接体验中西文化多样性。

(五)本项目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在国外深造,“3+1”模式同时保证国内深造和就业不受影响。

五、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方式

(一)招生专业:美术学。

(二)招生计划:35人。

(三)招生方式: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考试

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七、录取原则

录取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的省统考成绩。录取条件、综合分计算方式、录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的,考生综合分按照: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来计算。按进档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有位次号的按位次号排序,无位次号或位次号相同的按照术科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八、注意事项

(一)在德国学习期间需自行承担签证(约1200元人民币)、保险(医疗和第三方责任险,约16000元人民币)、学籍注册费一次性费用,300欧元2500人民币及管理费(一次性费用,300欧元约2500元人民币)、国外生活费(房租6-8万元人民币,共约8-10万元/年人民币)等费用。

(二)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在德国学习期间必须遵守阿兰努斯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德国有关法律。

九、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8-2271178。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联系部门:丽水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lsu.edu.cn

本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如有变化,则以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责编:朱勇强;二审:周灵;终审:季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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