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专升本投档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录取手续办理
除往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考生外,其余考生均为拟录取。根据《浙江省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于7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学生档案邮寄
被我校专升本拟录取的考生,考生个人档案由毕业的高职院校组档后寄送至我校。邮寄收件人:招生办;邮寄地址:丽水学院招生办,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71179。往届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单位领取本人纸质档案,自带到校。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报到须知》(届时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中说明的程序办理。
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