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18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8】7号)要求,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录取规则。
一、丽水学院在闽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摄影类各本科专业,均承认福建省2018年该类别的艺术省统考成绩。三个类别分别公布计划分别录取。
二、录取模式为分专业一档多投。
三、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按如下公式折算。
1.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2.音乐、摄影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四、综合分相同,考生先后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排序。
丽水学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