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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浙江省):0038、0258(师资定向)、0358(基层卫生人才定向)、0338(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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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作者:招生办
浏览次数:2951
2022-01-3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2158号)精神和要求,做好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2.学校部委码:10352。

3.学校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丽水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毕业生符合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丽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5.学校地址及邮编: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6.学校简介:丽水学院地处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美称的“中国生态第一市”——丽水市市区,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2004年5月更名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教育、农业、护理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参考(元/年)

1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4800

2

文史类

旅游管理

4800

3

理工类

应用化学

4800

4

教育类

学前教育(师范)

4800

5

农学类

园艺

5000

6

艺术类

音乐学(师范)

10350

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规定如下:

1.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史类所有专业均可。

2.旅游管理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旅游英语、文秘、社会工作的考生可报考。

3.应用化学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化学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4.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教育类所有专业均可。

5.园艺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与装备、休闲农业、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的考生可报考。浙江省户籍考生免学费。

6.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舞蹈编导、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三、时间安排

1. 报名与志愿填报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

2. 4月中旬完成往届生的正式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3. 7月上旬,按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结果,为应届生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

1.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名单后,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如果某专业报考人数小于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其中应届生为预录取。如果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对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统一综合测试(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免于测试,优先录取),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考虑其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如果所有志愿均不能被录取,则予以退档。

3. 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名单时,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

五、综合测试

1.报到时间: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次日

2.测试时间: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第三天(具体面试时间段届时详见公告)。

3.测试地点:丽水学院校内(具体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届时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4.测试成绩及其查询: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及名次于测试结束三天后,由考生自行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5.测试方式与内容:测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不分专业统一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面对考官小组回答特定的问题);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潜质。

6.同分考生位次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主考官、第1评委、第2评委、第3评委、第4评委打分成绩的顺序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据面试视频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重新打分确定位次。

六、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做好免试专升本招生及录取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78-2271178。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其具体规定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lsu.edu.cn

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

八、附则

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我校免试专升本招生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本招生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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